- 法规标题: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大足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制定机构: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2年03月31日文书字号:大足府办发(2012)67号
- 生效日期:2012年03月31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大足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大足府办发(2012)67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对全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领导,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06〕97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大足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孙 宇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杨 柳 区政府电子政务办主任
宋 理 区水务局局长
刘祖宏 区水务局副局长、水库移民中心主任
成 员:刘杉树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徐 清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 敏 区编办主任
李长春 区信访办主任
赵宗洪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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