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芜湖分所执业许可注销公告
- 制定机构:安徽省财政厅
-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03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3年07月03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芜湖分所执业许可注销公告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芜湖分所(执业证书编号:110101703409)于 2023年6月28日向我厅报送了注销分所执业许可的备案材料。我厅于 2023年7月3日注销了该分所的执业证书。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第四十二条,分所执业许可注销的,应当自注销之日起20日内办理该分所的工商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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