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医院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司
-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22日文书字号:国卫办医政发〔2025〕7号
- 生效日期:2025年04月22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医院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卫办医政发〔202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疾控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制定了《医院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免陪照护服务主要指患者住院期间,在患者或其家属知情同意且自愿选择的基础上,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等,由护士或医院聘用医疗护理员提供的生活照护服务。为规范医院免陪照护服务发展,进一步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制定本试点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通过开展试点工作,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医院免陪照护服务模式,有效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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