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及贴息管理办法》的通知
- 制定机构: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
-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24日文书字号:鲁科字〔2023〕154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1月24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及贴息管理办法》的通知
鲁科字〔2023〕154号
各市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及贴息工作,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科技财政金融协同服务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鲁政办字〔2023〕155号)有关规定,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共同研究制定了《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及贴息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2023年12月25日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科技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22〕22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科技财政金融协同服务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155号)文件精神,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引导银行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支持,降低银行放贷风险和企业融资成本,制定本办法。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