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立案调解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制定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21日文书字号:宁高法〔2019〕178号
- 生效日期:2019年11月21日效力级别:法院文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立案调解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宁高法〔2019〕178号)
各中、基层人民法院,银川铁路运输法院,高院各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立案调解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已于2019年11月19日经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次全体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认真贯彻落实。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自治区高院民一庭反馈。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立案调解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宁夏法院立案调解工作制度,推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操作规程(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民商事案件翻简分流和调解速裁工作的规定(试行)》等法律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宁夏法院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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