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宁德市人民政府宁德军分区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宁德市人民政府宁德军分区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
  • 制定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
  • 发布日期:2011年11月05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11年11月05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宁德市人民政府宁德军分区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人武部,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福建省军区司令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征兵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征兵任务,经研究,提出以下五条具体贯彻实施意见。

一、加强征兵机构建设。各级应加强对征兵工作的领导,在征兵期间建立征兵临时机构,下设秘书组、政工组、政审组、体检组、后勤组,抽调相关单位人员组成。市征兵工作人员不少于15人,各县(市、区)征兵工作人员不少于9人,乡镇(街道)征兵工作人员不少于5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征兵工作,所需经费从同级财政安排高校的正常预算拨款中列支;高校每完成一个大学生征集任务,市政府给予500元补助。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每年10月份为全市“征兵宣传月”,由兵役机关会同宣传、教育等部门,以及各类院校,集中开展征兵宣传活动。征兵期间,各新闻媒体要开设“征兵宣传栏目”,全程跟踪报道征兵工作,市、县两级电视台、广播电台要在黄金时段开展征兵专题新闻滚动报道,市、县(区)党校、行政学院、普通高校和普通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每学期安排不少于3课时的国防兵役等法规教育,在校园开设国防教育宣传专栏。

如果您想查看法规全部详细内容,请登录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