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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武县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贯彻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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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长武县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贯彻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情况的报告
  • 制定机构:长武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09年04月29日文书字号:长政字(2009)13号
  • 生效日期:2009年04月29日效力级别:公约条约
长武县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贯彻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情况的报告
长政字(2009)13号


市政府:

按照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通知》(咸政办发〔2009〕68号)要求,我县高度重视,认真开展了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现就学习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为了进一步提高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群众知晓率,不断增强贯彻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我县坚持每年利用“4·22”世界地 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采取设立宣传点、悬挂横幅、制作宣传展版、散发宣传资料、举办专题节目、组装宣传车等多种形之有效的 方式,对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深入的宣传。近两年来,共散发宣传资料3万多份,悬挂横幅80余条,开播电视专题节目5期。特别是咸政办发 〔2009〕68号文件下发后,我县组织国土管理部门人员采取上门入户解读法律政策、刷写标语等方式,广泛开展了土地管理法律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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