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 制定机构: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0年12月21日文书字号:九龙坡府办发(2010)276号
- 生效日期:2010年12月21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九龙坡府办发(2010)27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高新区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安全生产领导,适应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经区政府同意,现对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成员名单如下:
第一责任人 丁 洪 区政府区长
主 任 颜朝华 区政府副区长
第一副主任 张思砺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副 主 任 陈 涛 区政府办副主任、区政府应急办主任
蒋达祥 区安监局局长
成 员 宛保和 区编办副主任
程 涛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家仕 区教委副主任
赵 勇 区科委副主任
杨建明 区经信... ...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