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若干措施的通知
- 制定机构: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13日文书字号:鄂政办发〔2023〕20号
- 生效日期:2023年06月13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若干措施的通知
鄂政办发〔2023〕20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若干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帮助广大企业降本增效,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进一步降低税费成本
(一)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对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优惠、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小微经营主体“六税两费”减半征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加强执行跟踪,确保及时兑现。对纳入省重点项目库的产业项目,符合条件的予以减免项目筹备期(含工程建设期)城镇土地使用税。(牵头单位:省税务局;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各市、州、县人民政府。以下责任单位均包括各市、州、县人民政府,不再单独列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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