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天津市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功能上线的通告2020年第10号
- 制定机构: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24日文书字号:2020年第10号
- 生效日期:2020年11月24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天津市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功能上线的通告2020年第10号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助力稳外贸稳外资,提升出口退税服务质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天津市税务局实现了金税三期出口退税管理系统的整合,同时开发建设了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功能。现将天津市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功能上线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上线时间
自2020年11月30日起,天津市纳税人可选择电子税务局或标准版“单一窗口”两种申报方式办理出口退税业务,包括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备案变更、相关证明事项以及申报出口退(免)税。
(一)电子税务局
纳税人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门户网站点击天津市电子税务局或在浏览器地址栏内输入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tianjin.chinatax.gov.cn),进入登录页面,登录成功后,点击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即可办理相关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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