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伏季休渔后期监管工作的通知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伏季休渔后期监管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构: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05日文书字号:农办渔〔2024〕11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9月05日效力级别:国家部委办局文件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伏季休渔后期监管工作的通知
农办渔〔2024〕11号


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渔业)厅(局、委):

目前,我国部分海域已休渔结束,北纬35度至北纬26度30分之间的黄海和东海海域仍处于伏季休渔期,其中4种作业类型专项捕捞正在有序开展,黄渤海海域渔船越线南下、南海海域渔船越线北上、东海海域部分拖网渔船和捕捞辅助渔船从事非法捕捞等情况多有发生。为切实维护海洋伏季休渔秩序,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重申海洋伏季休渔制度

《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23〕1号)规定,每年5月1日至9月16日期间,除钓具作业和专项捕捞外,全部海洋捕捞渔船和配套捕捞辅助船分海域实施阶段性休渔。其中,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的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北纬35度至北纬26度30分之间的黄海和东海海域的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 ...

如果您想查看法规全部详细内容,请登录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