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中国银监会荆门监管分局关于湖北京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中国银监会荆门监管分局关于湖北京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 制定机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荆门监管分局
  •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13日文书字号:荆门银监复〔2018〕57号
  • 生效日期:2018年12月13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中国银监会荆门监管分局关于湖北京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荆门银监复〔2018〕57号


湖北京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湖北京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京山潭龙石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请示》(京农银文〔2018〕88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东莞市德劲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受让湖北京山潭龙石材有限公司持有的你行1500万股股份。受让后,东莞市德劲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你行18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6.67%。

二、你行应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完成上述股权变更事宜。

三、你行应加强股权管理,优化股权结构,严格控制股东关联交易,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机制,切实防范和化解股权方面的风险。

2018年12月13日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