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中国银监会荆门监管分局关于湖北京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 制定机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荆门监管分局
-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13日文书字号:荆门银监复〔2018〕57号
- 生效日期:2018年12月13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中国银监会荆门监管分局关于湖北京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荆门银监复〔2018〕57号
湖北京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湖北京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京山潭龙石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请示》(京农银文〔2018〕88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东莞市德劲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受让湖北京山潭龙石材有限公司持有的你行1500万股股份。受让后,东莞市德劲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你行18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6.67%。
二、你行应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完成上述股权变更事宜。
三、你行应加强股权管理,优化股权结构,严格控制股东关联交易,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机制,切实防范和化解股权方面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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