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墨西哥合众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
- 制定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墨西哥合众国政府
- 发布日期:2005年01月24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05年01月24日效力级别:公约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墨西哥合众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墨西哥合众国(以下简称“双方”),为促进双方在友好关系框架内的有效合作及提供刑事司法协助;
在相互尊重国家主权及平等互利的基础上;
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适用范围
一、双方应当根据本条约的规定,相互提供刑事司法协助。
二、司法协助应当包括:
(一)送达刑事诉讼文书;
(二)获取人员的证言或者陈述;
(三)提供文件、记录和证据物品;
(四)获取和提供鉴定结论;
(五)查找或者辨认人员;
(六)进行司法勘验或者检查场所或者物品;
(七)安排有关人员作证或者协助调查;
(八)移送在押人员以便作证或者协助调查;
(九)查询、搜查、冻结和扣押;
(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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