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公布第五届江苏省“最美社工”评选结果的通知
- 制定机构:江苏省民政厅
-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19日文书字号:苏民慈社〔2023〕31号
- 生效日期:2023年11月19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公布第五届江苏省“最美社工”评选结果的通知
苏民慈社〔2023〕31号
各设区市民政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民政局:
为进一步展示社会工作者专业形象、弘扬社会工作精神、传播社会工作理念、发挥社会工作者作用,推动全省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省民政厅组织开展了第五届寻找江苏省“最美社工”活动。经省各有关部门和各市民政局推荐、初评、网络投票、终审,征求纪检监察、公安、信用管理以及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等程序,确定20名同志为第五届江苏省“最美社工”(名单附后),现予以公布。
希望“最美社工”以更高标准要求自己,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履行社工使命,展现社工担当,继续在各领域发挥积极作用。各地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关心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成长,加大培养使用力度,支持“最美社工”发挥示范作用,提高社会工作者认同度,着力营造有利于社会工作发展的良好氛围和社会环境。
附件:第五届江苏省“最美社工”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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