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的通知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的通知
  • 制定机构:济宁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04日文书字号:济政字〔2022〕35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8月04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的通知
济政字〔2022〕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会(推进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市政府将提高医疗保障待遇列为今年为民办实事。为加快推进为民办实事落地见效,进一步减轻个人医疗费负担,根据《******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鲁发〔2020〕18号)等规定,确定进一步提高全市的医疗保障待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医疗保障待遇

(一)提高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参保居民在一级和二级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分别提高5%,由原来的80%、70%分别提高到85%、75%。

(二)提高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由125万元提高到145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10万元提... ...

如果您想查看法规全部详细内容,请登录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