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总局规范行政许可相关事项的通知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总局规范行政许可相关事项的通知
  • 制定机构: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13年07月03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13年07月03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总局规范行政许可相关事项的通知


兰州市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3〕32号)文件精神,从现在起,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任何一证到期的,均以新修订药品GSP为标准,对零售企业组织检查,符合要求的,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发放《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2013年12月31日前,证书到期但无法完成改造的,可以依申请,对证书有效期给予不超过2014年6月30日的延续。详情可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查阅相关文件(http://www.sfda.gov.cn)。

此通知。

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7月3日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