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 制定机构:万州区人民政府、涪陵区人民政府、渝中区人民政府、大渡口区人民政府、沙坪坝区人民政府、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南岸区人民政府、北碚区人民政府、渝北区人民政府、巴南区人民政府、永川区人民政府、南川区人民政府、铜...
- 发布日期:2011年03月02日文书字号:渝办发(2011)51号
- 生效日期:2011年03月02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渝办发(2011)51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10年,全市各地、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安排,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09〕125号)的规定,通过综合评定,并经市政府同意,对万州区人民政府等40个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我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0年度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附件:2010年度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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