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海南保监局局长接待日有关事项的公告
- 制定机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
- 发布日期:2012年05月25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12年05月25日效力级别:国家部委办局文件
海南保监局局长接待日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拓宽保险消费者诉求渠道,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现将我局实施局长接待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
每月第一个星期四下午15:00至17:00,遇节假日顺延至下周星期四下午。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接访时间的,将另行公告。
二、接待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国贸路45号银通国际中心25楼海南保监局。
三、接待人员
保监局局领导及相关人员
四、接待事项
(一)对辖区内涉嫌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事项的反映;
(二)对辖区内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保险违法违规行为的反映;
(三)对辖区内保险社会团体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提出异议,或者反映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的;
(四)对辖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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