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河南省事业单位改革发展条例
- 制定机构: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26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3年01月01日效力级别:地方人大(常委会)文件
河南省事业单位改革发展条例
(2022年11月26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全面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发展,重塑事业单位职能体系,优化布局结构,完善制度机制,提高服务保障水平,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事业单位改革发展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事业单位改革发展应当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优化协同高效、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提高事业单位服务保障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公益服务和美好生活的需求。
第四条
事业单位改革发展应当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按照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减有增、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的要求,提高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第五条
县级以上机构编制委员会应当加强对事业单位改革发展工作的领导,研究解决事业单位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指导、监督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的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机构编制部门负责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的日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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