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若干措施的通知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若干措施的通知
  • 制定机构: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17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0年10月17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辽宁省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0月17日


辽宁省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若干措施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16号)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在鼓励外贸企业拓展国际市场的同时,支持适销对路的出口产品开拓国内市场,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促进外贸基本稳定,现制定如下措施:

一、支持转内销市场准入

2020年底前,对因疫情影响转内销的出口产品,允许外贸企业作出相关书面承诺,通过自我符合性声明的方式,销售达到我国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出口产品。指导外贸企业依法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加强对出口转内销产品生产环节的指导和服... ...

如果您想查看法规全部详细内容,请登录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