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
- 制定机构:衢州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7日文书字号:衢政发〔2023〕13号
- 生效日期:2023年05月17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
衢政发〔2023〕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2022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要求和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的《2022年度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在各县(市、区)自查的基础上,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地2022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执行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优秀单位
龙游县政府
江山市政府
二、良好单位
柯城区政府
衢江区政府
常山县政府
开化县政府
各地各部门要心怀耕地保护“国之大者”,严格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措施,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节约集约用地、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为浙江全力打造“最严格的耕地保护体制机制创新省”贡献衢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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