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伊犁州直2008年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情况的报告
- 制定机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08年12月15日文书字号:伊州政办发(2008)140号
- 生效日期:2008年12月15日效力级别:公报报告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伊犁州直2008年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情况的报告
(伊州政办发〔2008〕140号)
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通知》(新政办发〔2008〕182号)的要求,2008年10月28日州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2008年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通知》(伊州政办〔2008〕125号),对州直2008年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州直各县市、部门接到通知后,认真进行了评查和自查工作。2008年11月10日州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对州直2008年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进行评查抽查的通知》(伊州政办发明电〔2008〕171号),评议考核工作分成5个组,于11月10日至20日,对州直7个县市、31个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评查抽查。检查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看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文书档案、实地查看行政执法公示情况、群众评议和测评以及对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测试等方式进行了评议。把检查单位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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