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性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构:湖南省民政厅
-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7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3月07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性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全省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相关全省性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省民政厅将开展全省性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请各相关全省性社会组织对照有关要求(具体年检事项须知见附件1),真实、准确、完整的填报年检材料和领导干部兼职情况,及时提交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并于5月31日前将业务主管单位出具初审意见的年检纸质材料报送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已脱钩和直接登记的全省性社会组织直接将年检纸质材料报送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请各业务主管单位及时通知并指导、督促所主管的全省性社会组织按规定要求、期限填报年检材料和领导干部兼职情况,对材料内容和领导干部兼职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出具初审结论。根据有关规定,在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中,2022年度被评估为5A等级和2023年度被评估为5A、4A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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