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大连海事法院精品案件培育办法(修订)
- 制定机构:大连海事法院
-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22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1年03月22日效力级别:法院文件
大连海事法院精品案件培育办法(修订)
为全面提升我院的海事审判水平和海事司法国际公信力,高标准高质量服务保障“一带一路”、海洋强国战略,实现“一流海事法院”建设总体目标,促进并带动全院审判质量和法官素质的提高,就精品案件的培育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职能部门
精品案件培育工作的组织工作由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全院立案、审判、宣传等各部门相互配合,做好精品案件培育工作。
二、培育过程
1.精品案件的培育对象为服务保障大局民生取得良好效果、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有力、彰显司法形象的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具有典型示范意义以及其他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
2.精品案件的标准为案件类型典型、审判程序合法、庭审活动实现功能最大化、裁判文书实现制作精品化。
3.立案审查阶段进行精品案件的培育对象的初步筛选,庭长认为符合条件的案件可以确定为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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