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工程研究中心人才项目奖补资金的通知
- 制定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29日文书字号:宁发改高技〔2022〕291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4月29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工程研究中心人才项目奖补资金的通知
宁发改高技〔2022〕291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宁东管委会、银川经开区经发局,各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建设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人才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引导和支持创新平台提升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18〕2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人才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宁发改规发〔2021〕5号),现就组织申报2022年工程研究中心人才项目奖补资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已认定为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且正常运行1年以上。
2.在行业内具有领先的技术水平和科研实力,创新能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强。
3.具有健全的人才培养开发、引进使用、表彰激励和服务保障机制,相关规章制度完备;近3年人才队伍建设资金投入稳定,资金使用科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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