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本市新增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约定服务医疗机构名单的通知
- 制定机构: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4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5月14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本市新增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约定服务医疗机构名单的通知
相关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限定在特定医疗机构使用的诊疗项目管理办法》(沪医保规〔2021〕1号)有关规定,现将本市新增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约定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医用高压氧治疗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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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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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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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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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慈源康复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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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予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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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暂予约定”的医疗机构,提供医保诊疗项目约定服务的期限为一年,到期前两个月内,应通过“一网通办”再次申请。
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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