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4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西宁组织召开了青海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教学区部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教育厅、省消防局、省地方铁路管理局、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西宁市发改委、市规划局,青海省工程勘察院,青海省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及工程技术专家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初步设计的审查工作。
专家评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青海省工程勘察院对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和青海省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初步设计的介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工程勘察设计规范、规程等对该工程教学区部分(管理工程系综合楼、交通土木工程及机械工程系实训楼、汽车工程综合实训楼、公共教学及计算机系实训楼)初步设计进行了认真审查。经研究,提出以下审查意见:
一、岩土工程勘察
(一)进一步复核场地土抗剪强度,明确地基处理厚度及挤密桩类型;补充图书馆及高层建筑场地土压缩模量,补充说明场地冲沟成因及深度。
(二)勘探点平面图应标明已有市政给水管网位置,并合理设置防护距离。
二、工程设计
(一)总图和建筑
1.总图:进一步细化建筑出入口与道路的连接设计;补充完善二期建设项目的道路组织、竖向定位设计内容;建议田径运动场区域应增设公共厕所。
2.进一步合理优化调整各单体建筑设计:
(1)交通土木及机械工程系实训楼:建议划分为两个防火分区面积,局部超面积用自动灭火系统解决;使用空间与交通空间应相对独立;建议调整教室内设置的框架柱;房间布置尽量避开变形缝的位置;产品陈列室门宽及开启方向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管理工程系实训楼:阶梯教室的第二安全出口不应穿越使用空间;使用空间与交通空间应相对独立;门厅应设防风门斗;明确仓储用途及火灾危险性分类。
(3)汽车工程实训楼:二层以上各防火分区的疏散应满足每个分区不少于两部疏散楼梯;一层门的设置应符合使用功能中车辆的要求。
(4)公共教学及计算机系楼:人数最多层楼梯宽度应满足疏散宽度要求;门厅上下连通的中厅在二层的防火分隔措施。
(5)明确超过60人的房间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疏散楼梯间在一层应设置直通室处的安全出口。
3.补充消防设计各单体建筑实际人数、疏散宽度等要素,补充完善无障碍设计内容。
4.明确主要功能用房宜将长宽比控制在规范容许值1.5。
(二)结构
1.补充《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各单体建筑结构计算书、楼(屋)面活荷载、特殊设备荷载取值及地震作用参数、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容重,明确走廊、楼梯活荷载取值3.5 KN/㎡。
2.明确各单体建筑的基础底标高、建筑场地类别应为Ⅱ类,明确基本雪压0.2KN/㎡,进一步复核各单体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卫生间荷载取值。
3.补充说明各单体建筑地基处理深度、宽度及处理后的剩余湿陷量、承载力取值;补充说明主要设备基础处理方法、材料性能和强度等级。
4.公共教学及计算机系实训楼设置抗震缝外,建议在适当位置设后浇带。
(三)给排水
1.补充说明新校区外部市政给排水设施现状(给水、排水管道、管径、水压和埋深),明确具体接管点。
2.室外总图应标明两条市政给水管道位置、管径和埋深,进一步分析说明对新建建筑物及室外给排水管道的影响,新校区应采用分区供水,应在室外总图中补充加压给水管道布置。
3.应补充校区各项目用水量计算表,明确校区总用水量和污水量。补充各建筑物类别,明确各建筑安全防护距离及室外消防、给水管道宜采用明装敷设。
4.明确室外消火栓宜靠近交叉路口布置,并应考虑消防车停靠及挡墙边坡的影响。
5.明确雨水系统中采用的暴雨公式;屋面排水应采用有组织排水,并补充完善室外雨水收集和排除设施。
(四)暖通
1.补充各单体建筑物每层的采暖平面布置图和系统流程图,补充室外管网的主要设备材料表。
2. 采暖系统管道按南北向分环供热原则布置,并设置室温调控装置和水力平衡装置。
3.明确通风的区域和通风系统的形式、通风设备的选择及风量的平衡;并补充相关的平面布置图。
4.补充说明设置防排烟系统的区域、系统设施的配置和控制方式,并补充相关的平面布置图。
5.室外管网图中应注明固定支架的安装位置,在拟建二期建筑物处预留检查井的位置。
(五)电气
1.补充高压系统及高压设备的具体保护内容,补充防雷等级计算。
2.补充完善负荷计算表;同时应说明每个单体建筑物均应做总电位连接。
3.教学楼楼梯处应设疏散指示灯。
(六)环保
1.进一步补充完善环保专篇,补充施工期间水、声、渣等污染防治措施。
2.环保设计措施应结合项目环评报告进一步优化完善
(七)消防
1.补充完善防火分区、消防车通道、疏散宽度、消防用电负荷、排烟等设计内容,明确各设计参数。
2.按《民用建筑外保温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复核外保温设计。
3.明确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筑应切除非消防电源,补充干粉灭火系统的设计依据及参数。
三、工程概算
(一)补充大型土方竖向处理的工程费用和专业设备的备品备件及教学设备的配置,补充并附价格清单表。
(二)进一步补充完善绿化、征地拆迁、天然气管道的相关费用,取消建筑工程通用设备的运杂费。
(三)已发生的项目前期费、勘测费、设计费,环评费按实际发生的合同价计列,建设单位补充以上合同书。
(四)其他专业提出的修改意见与概算相关部分,概算作相应修改调整。
(五)修改调整完善后的概算书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