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3-2024年度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通知
- 制定机构:揭阳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16日文书字号:揭府函〔2022〕172号
- 生效日期:2022年12月16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3-2024年度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通知
揭府函〔2022〕1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4号)的规定,结合我市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实际,经专家评审,现将我市2023-2024年度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82家)予以公布。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气象灾害防御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压实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主体责任,强化气象灾害应急准备,以点带面增强气象灾害防御处置能力。
附件:2023-2024年度揭阳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单
2023-2024年度揭阳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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