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云泽辞去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决定
- 制定机构: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25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3年05月25日效力级别:地方人大(常委会)文件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云泽辞去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决定
(2023年5月25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李云泽辞去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报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