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管理的通知
- 制定机构: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09日文书字号:芜政办秘〔2024〕1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1月09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管理的通知
芜政办秘〔202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管理工作,明确管理责任,规范编制行为,提升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我市达到依法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各级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或纳入人民城市建设市县级建设项目库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建设的房屋、市政、公路和水利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
二、编制模式
实施范围内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采用“两编一审一备案”模式。建设单位同时委托两家造价咨询编制单位(以下简称编制单位)各自独立进行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并组织两家编制单位进行初稿比对;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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