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江门市商务局转发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十一届中国(巴西)贸易博览会的通知
- 制定机构:江门市商务局
-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5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5月15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江门市商务局转发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十一届中国(巴西)贸易博览会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有关商(协)会、企业: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十一届中国(巴西)贸易博览会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4〕11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及有关商(协)会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发动企业参加。
请有意参展的企业直接向组展方咨询报名,并将报名情况反馈所在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参展单位应组织参展人员进行展前纪律、保密制度、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学习和培训,切实加强对参展人员的管理,提高防范意识,确保参展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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