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设立长沙市芙蓉区汇方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
- 制定机构: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11日文书字号:湘金监发〔2021〕86号
- 生效日期:2021年11月11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设立长沙市芙蓉区汇方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
湘金监发〔2021〕86号
长沙市芙蓉区汇方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设立长沙市芙蓉区汇方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和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典当管理办法》、《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典当企业设立、变更及终止审核受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金监发〔2020〕67号)、《关于典当行业行政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湘金监发〔2021〕48号)等有关规定及长沙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的初审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设立长沙市芙蓉区汇方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伍仟万元人民币。股权结构:苏州汇方同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资4100万元,持股比例82%;苏州汇方融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出资900万元,持股比例18%。公司住所:中国(湖南)自有贸易试验区长沙芙蓉区隆平高科技园合平路618号A座10楼1002-11室。
请据此批复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严格按照地方金融监管政策要求和国家特殊行业管理有关规定,遵循诚实守信原则,依法规范开展典当经营业务,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金融活动。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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