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人民政府2023年规章制定计划的通知
- 制定机构: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28日文书字号:阜政办秘〔2023〕10号
- 生效日期:2023年03月28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人民政府2023年规章制定计划的通知
阜政办秘〔2023〕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阜阳市人民政府2023年规章制定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立法质量。紧紧围绕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全面深入学习、准确把握上位法和国家政策,吃透上情。深入调查本市立法领域的基本情况,找准问题和短板,摸清实情。聚焦关键问题和群众所盼,科学合理设定条款内容,增强政府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制定的规章有效、实用、管用,符合市情。
二、严守立法程序。严格遵守《规章制定程序条例》规定的起草、审查、审议等程序。拓宽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的渠道和途径,强化立法协商,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与听证会等方式,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特别是基层群众、基层立法联系点、有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及时反馈规章草案征求意见采纳情况,切实增强政... ...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