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工作安排的通告
- 制定机构: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发布日期:2020年01月30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1月30日效力级别:法院文件
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工作安排的通告
为严格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防范、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和省法院有关工作安排要求,充分发挥司法服务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职能作用,让人民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安全便利参加诉讼,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就遂宁中院审判执行有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1、工作及开庭时间安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精神,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正常上班。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至2月8日(农历正月十五)期间的开庭、听证、调解、质证、执行等审判执行活动全部延期,具体变更时间另行通知。
2、立案材料提交
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诉讼代理人优先通过四川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http://www.scssfw.gov.cn/)、四川移动微法院(通过微信客户... ...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