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哈尔滨市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 制定机构:中国
- 发布日期:2007年02月13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07年02月13日效力级别:公报报告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哈尔滨市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07年1月31日在政协哈尔滨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市政协第十届委员会主席杨国俊
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政协哈尔滨市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四年工作的回顾
政协哈尔滨市第十届委员会任期的四年,正处于哈尔滨市实施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加快发展、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重要历史阶段。在******哈尔滨市委的领导下,十届市政协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实践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党中央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坚持“参政为民、促进发展”的理念,与时俱进地履行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在“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振兴哈尔滨”的伟大事业中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认真学习,统一思想,夯实做好人民政协工作的思想理论基础
十届市政协始终重视学习,自觉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夯实做好人民政协工作的思想理论基础。
认真学习和贯彻“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做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通过中心组学习、组织报告会、座谈会、辅导讲座、编印《学习交流》资料等形式,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统一思想,加深对党中央一系列重大决策和省委、市委工作部署的理解,努力找准贯彻中央精神与推动哈尔滨市工作的结合点与着力点,使市政协履行职能的各项工作切实符合党委的要求和群众的愿望,更加富有成效。
认真学习和贯彻党中央对人民政协工作的新要求。认真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5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和《******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文献,认真学习贯彻经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通过的新修改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深刻理解新世纪新阶段党中央对人民政协工作的新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努力贯彻落实。从而使市政协的工作进一步把握规律性、体现时代性、富于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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