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构: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08日文书字号:清府办函〔2024〕64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8月07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清府办函〔2024〕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各直属机构:

《清远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已经八届第4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8日


清远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1〕3号)等文件精神,更好发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在推动惠民生、扩内需、推进城市更新、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着力提升人居环境品质,有效改善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居住条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结合我市实际,修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

此文档存在附件,登录后展示

如果您想查看法规全部详细内容,请登录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