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 制定机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21日文书字号:金规〔2025〕6号
- 生效日期:2025年10月01日效力级别:国家部委办局文件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金规〔2025〕6号
各金融监管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直销银行:
为加强对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监督管理,促进代理销售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为加强对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监督管理,促进代理销售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代理销售业务(以下简称代销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由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并持有金融牌照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合作机构)委托,向客户推介、销售由合作机构依法发行的金融产品(以下简称代销产品)的代理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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