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教育发展的意见
- 制定机构:天门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12年04月27日文书字号:天政发(2012)8号
- 生效日期:2012年04月27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教育发展的意见
天政发(201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农场,天门经济开发区,天门工业园,市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推进我市教育发展转换到以提高质量和促进公平为主要内容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加快教育科学发展,实现教育振兴崛起,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强市必先强教。当前是我市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实施“三大战略”(发展特色产业、构建综合交通、建设宜居城市),推进“四个跨越”(工业相对不发达城市向新型工业强市跨越、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跨越、中等城市向大城市跨越、人力资源大市向人力资源强市跨越),核心的要素是人才,而教育是人才培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因此必须高度重视教育工作,把教育优先发展落到实处。要切实做到教育投入优先保障、教育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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