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
- 制定机构: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07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16年12月07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2011年以来,按照国家和省政府工作部署,各市建立并认真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以下简称联动机制),对缓解物价上涨影响、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根据当前价格运行的新特点、新变化,更好地发挥联动机制作用,确保低收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五部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1835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完善联动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按照“明确责任、改善民生;短期波动、发放补贴;持续上涨、调整标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确保低收入困难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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