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森林督查问题整改“清零行动”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构: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02日文书字号:本政办发〔2022〕14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6月02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森林督查问题整改“清零行动”方案》的通知
本政办发〔2022〕14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本溪市森林督查问题整改“清零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进一步全面落实林长制,坚决守住林地资源保护红线,筑牢发展生态根基,巩固森林督查、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及打击涉矿企业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成果,全力提高我市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查处销号率,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森林督查问题整改“清零行动”(以下简称“清零行动”),对自2013年以来发现和积压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进行限期查处,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按照《辽宁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要求和部署,本着“快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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