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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31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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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31号建议的答复
  • 制定机构: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29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6月29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31号建议的答复


夏晴、万绘、邱继红、乔来娣、陈巧云、万涛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配套政策支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光伏发电是我省可再生能源利用的重要方式之一。“十三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始终把绿色低碳作为调整能源结构、推动能源转型的主攻方向,大力发展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有力地推动了全省能源结构优化。截至2021年底,全省可再生能源累计装机达4443万千瓦,其中光伏发电并网装机1916万千瓦,分布式光伏并网装机975万千瓦,均位居全国前列。

近年来,省各相关部门积极支持我省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一是支持分布式光伏推广应用。2012年以来,省财政积极组织我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目录,累计支持我省454个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国家第1-7批补助目录,总装机规模85万千瓦。二是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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