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阜阳市停车场建设与管理条例
- 制定机构: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29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2年11月01日效力级别:地方人大(常委会)文件
阜阳市停车场建设与管理条例
(2022年9月9日阜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22年9月29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了加强停车场的建设与管理,规范停车秩序,改善停车环境与道路通行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市区建成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与管理等活动。
公共交通车辆、道路旅客运输车辆、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等专业车辆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与管理等活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的场所,包括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公共停车场、道路内停车泊位和非机动车停放点。
建筑物配建停车场,是指依据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所附设的,供本建筑物使用者和公众停放车辆的场所。
公共停车场,是指根据规划独立建设的,以及在道路红线以外临时占地设置的,供公众停放车辆的... ...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