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制定机构: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19日文书字号:常政办发〔2021〕22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1月01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常政办发〔2021〕2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和中央、省驻常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湖南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0〕55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落实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统筹管理内容
全市工伤保险工作管理实行“六统一”,即统一参保范围和对象、统一费率政策和缴费标准、统一基金收支管理、统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统一待遇支付标准、统一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
(一)统一参保范围和对象。全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建筑、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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