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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全国工商联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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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全国工商联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商务部
  •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16日文书字号:人社部发〔2025〕27号
  • 生效日期:2025年05月16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全国工商联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5〕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联: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5部门《关于加强人力资源服务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人社部发〔2024〕86号)部署,加快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全国工商联组织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坚持发展产业与促进就业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积极探索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机制创新、政策创新、平台创新、模式创新,在30个左右具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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