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抚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抚州市交通运输局、抚州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公共交通出行信易+”守信激励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构:抚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抚州市交通运输局、抚州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11日文书字号:抚信用办〔2019〕8号
- 生效日期:2019年04月11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抚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抚州市交通运输局、抚州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公共交通出行信易+”守信激励工作的通知
抚信用办〔2019〕8号
抚州市公交公司、江西浙赣齐心实业有限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诚信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交通运输行业诚信建设,加快联合奖惩措施在交通出行领域落地应用,有效激励守信行为,促进守信主体享受更加优惠的出行服务,将联合奖励机制推向更大范围和更广领域,助力推进抚州市三城同创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33号)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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