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应急管理部、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 制定机构: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
-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29日文书字号:应急〔2025〕27号
- 生效日期:2025年03月29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应急管理部、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应急〔2025〕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厅(局)、财政厅(局)、各金融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交通运输厅(局、委)、农业农村(农牧)、渔业厅(局、委),各省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各财产保险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实施,应急管理部、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修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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