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甘肃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2020版)》的通知
- 制定机构: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甘肃省司法厅
-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31日文书字号:甘市监发〔2020〕469号
- 生效日期:2021年01月10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甘肃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2020版)》的通知
甘市监发〔2020〕469号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局,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甘肃矿区工商、质监、食药局、司法局,东风场区工商局:
为适应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全力服务和保障“六稳”“六保”工作大局,按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甘肃省关于全面推进行政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甘法办发〔2020〕16 号)关于公布落实“两轻一免”清单、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具体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法〔2019〕244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在公布实施《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甘肃省市场监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予处罚清单(2020 版)》(甘司发〔2020〕72 号) 的基础上,对行政权力清单中的行... ...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