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 制定机构: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7日文书字号:鄂政办发〔2023〕10号
- 生效日期:2023年04月17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鄂政办发〔2023〕10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及《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23〕5号)精神,省政府决定成立湖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长:董卫民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杨昌斌省政府副秘书长
谢高波省统计局局长
向培凤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鲁宇清省发改委副主任
成员:肖红梅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沈方龙省委编办副主任
刘四海省民政厅副厅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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