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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第一批可采取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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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第一批可采取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 制定机构:焦作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12日文书字号:组办〔2022〕11号
  • 生效日期:2022年12月22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第一批可采取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组办〔2022〕11号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河南省系统性重塑行政审批制度整体性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改革方案》(豫政办〔2022〕7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事指南的通知》(焦“放管服”组办〔2022〕6号)文件精神,市“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梳理了《焦作市第一批可采取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共涉及18家单位155项,现予以公布。

各级各部门要解放思想、转变作风、主动作为,多为企业群众办实事,切实减轻企业群众办事负担,将第一批155项可采取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落实好。

同时,根据国发〔2022〕5号、豫政办〔2022〕78号文件要求,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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