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涉诉信访工作的通告
- 制定机构: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17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2月17日效力级别:法院文件
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涉诉信访工作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委、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及本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安排部署,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切实保障诉讼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通告,现就疫情防控期间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本院决定自2020年2月17日起,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现场办理立案等诉讼事项和接待申诉信访群众,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二、拟到本院办理立案、提交诉讼材料、申诉信访材料或者申请其他诉讼服务事项的,请优先通过青海网上法院(http://www.qhwsfy.gov.cn/)和搜索微信小程序“青海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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